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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住曼哈頓華埠的黃女士,13日晚在曼哈頓中城過馬路時,不幸被車撞倒在地,當即動彈不得。而更令她難以接受的是,肇事司機竟然逃逸。受傷在地的黃女士立刻報警,隨後她被送至醫院,被診斷右腿骨折,需手術治療。面對高昂的醫療費用,黃女士無力承擔。16日,在美國華人餐飲協會舉行的法律諮詢上,黃女士的丈夫前往求助。他表示,妻子今年53歲,13日晚在與友人前往曼哈頓中城餐廳用餐後,在準備返家路上,過馬路時突然被一輛轉彎的車撞倒在地,一時無法動動彈。受傷後的黃女士立刻打電話報警。之後,黃女士被送往附近醫院進行救治。經醫生診斷,黃女士右腿嚴重骨折,需要接受兩次手術治療,並且需要至少三個月的康復治療。而昂貴的醫療費,也讓黃女士一家無力承擔。律師戴禺表示,紐約市民眾在遭遇不幸的交通事故後,如果肇事司機逃逸,需在事故發生的24小時之內向警方報案,之後可以憑藉警方出具的事故調查報告,向紐約州「機動車輛肇事賠償公司」(Motor Vehicle Accident Indemnification Corporation,簡稱MVAIC)申請最高5萬元的無錯保險賠償,以補償醫療費用和誤工費。另外,如果受害者能證明事故責任在肇事車輛,且受害人受傷嚴重,通常需要手術才能康復,則可申請額外最高2.5萬元的受傷痛苦後遺症賠償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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